山东省:校外培训组织预收款项由银行托管
济南市11月6日电(新闻记者萧海川,闫祥岭)校外培训平台应在驻扎地独立挑选满足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唯一预收费资产代管专用型帐户;校外培训预收费须所有进到专用型帐户,保证所有预收费“应代管,尽代管”;专用型证券账户中的资产拨款须与讲课进展同歩,同占比,推行“消拨同歩”……
这也是《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中的部份內容。这一方法由山东教体局协同公安厅,国税总局山东税局,省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共8家单位一同制订,于5日宣布对外开放公布。这也是山东省进一步标准校外培训组织办校个人行为,全方位提升校外培训组织预收费管控工作中的全新措施。
据了解,本次预收费管控朝向山东内审核备案的校外培训组织。不管学习培训目标为青少年或幼稚园少年儿童,不管培训方法为网上或线下推广,不管培训计划为课程类或者非课程类,这种校外培训组织的全部预收费全额的列入核查范畴。在先前已扣除但没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产,也一样列入管控。
除此之外,方法还优化标准了校外培训组织预收费的收费标准期限和提早收费标准的時间,以避免培训学校太早收费标准或诱发学生“囤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