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
办理依据
1、2001年9月19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冀劳社发【2001】70号);
2、2010年10月20日《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3、2015年3月4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7号);
办理条件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到市本级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含省外劳动者)。
申办材料:
1、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3、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办事流程
1、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2、受理申请,受理材料不全,当面一次性告知。
3、受理、审核无误后发放《就业创业证》。
是否收费:否 咨询电话:2031878办理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人民路342号)
关于《就业创业证》的相关政策解读
Q
1.《就业创业证》的主要用途?
A
答:未就业或登记失业的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才可以享受国家、省、市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不提前取得《就业创业证》,无法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Q
2.《就业创业证》异地办理是指什么?
A
答:是指在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办证。
Q
3.哪些人员可以异地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A
答: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毕业年度(学年)高校毕业生
;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因其他情况需要在异地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
Q
4.办理《就业创业证》
人员性质主要有哪3类?
A
答:一是就业办证;二是事业办证;三是基本信息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