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个人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扣减税费
户籍关系在陕西省内的35周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小型法人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可申请最高100万元额度、最长2年期限的大学生创业贷款
根据西安市政府办公厅8月29日印发的《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西安市将通过落
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加强创业贷款支持、支持孵化平台建设、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五大措施,“真金白银”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在税费减免方面,在西安市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个人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创业补贴方面,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期间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在创业贷款方面,户籍关系在陕西省内的35周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小型法人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可申请最高100万元额度、最长2年期限的大学生创业贷款。对15万元以下的贷款全额贴息,对15万元以上的贷款给予50%贴息。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安市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创业基金贷款在3年贷款期限内不计利息。
在孵化平台建设方面,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每孵化1个
由近3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补贴1万元;每新吸纳1名近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补贴3000元;每协助1个在孵企业获得融资10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在孵企业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分别按每个奖项5万元、3万元给予补贴,市级在此基础上再分别给予配套3万元、2万元。上述补贴每个机构每年享受不超过50万元,政策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