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河说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
是退伍军人自主择业吗?
为了帮扶退伍军人更好的进行择业创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对退伍军人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看看对题主是否有所帮助:
一、如果是从事个体经营,一定程度免税。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注: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上海按每户每年14400元)。也就是说这几个税加起来不超过12000的是不用交税的,超过的也是依次扣减,应该是说的这个力度是很大的,能交税证明经营规模、营业收入达到一定的程度了,因为个体户目前的增值税起征点是月10万元,季度30万,超过了这个销售额才交税,然后退役军人还可以享受12000的减免额。
二、如果是选择就业,对接收单位也有一定的优惠。
.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注:最高可上浮50%,上海按每人每年9000元)注意: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时候开始享受这个政策,都能够享受满三年,一般三年以后,事业能够走上正轨,该政策也就圆满完成任务了。
1、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2、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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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亲,企业所得税上有优惠,具体要到当地民政办去问一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法人是退伍军人的企业税收优惠如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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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饭店营业执照批不下来怎么办呢
饭店营业执照批不下来怎么办呢
回答
这个需要去找当地工商局询问是什么原因,修改后再次递交就可以了
提问
以前是小吃店,现在不给批饭店,我是找退伍军人服务局有用嘛
回答
有用的,可以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