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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国家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职参办企业,是否适应中小学教师

国务院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职创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学教师,因为在规定中有明确解释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高校和科研院所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人员。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国家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职参办企业,是否适应中小学教师

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不属于科研人员,自然也就不能兼职创办企业了。且不要说创办企业了,就连在职学校教师工作之外能干什么也都有明确规定,请看下面的通知文件。对于这些内容,其实广大教师朋友已经都非常清楚,在这里无需做过多解释。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国家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职参办企业,是否适应中小学教师

但是尽管教育部通知文件反复被各中小学校组织学习,但是仍然有一些教师视同儿戏。就拿有偿补课这件事来说吧,时不时会看到通报,为什么就遏制不住呢?归根到底还是在奖惩方面力度还是太轻。在我看来,如果发现违规搞有偿补课的在职学校教师,不仅要给予处分,还应罚款,根据其有偿补课收益所得10倍去罚,你看还有人敢去违规吗?

之所以不允许中小学教师兼职创办企业,这是由教师工作性质决定的,现在中小学教师白天上班期间本就事情很多,有些教师甚至下班后还要把工作带回家,如备课,如与家长线上或电话沟通等。事实上老师们的工作真的非常辛苦,哪还有精力去搞兼职,甚至创办企业,哪怕是小微企业啊。

这其实就是以前的”停薪留职”升级版,只不过现在不叫停薪留职,换了名字叫鼓励创新创业,换汤不换药。停薪留职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产物,当时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为了精简机构,同时鼓励在职人员创业激活市场经济活力,国家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员工停薪留职,下海经商办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冲浪创造价值。利用这个政策,当时很多体制人纷纷下海,一时间停薪留职风靡。有的人下海成功了,成了老板、企业家,彻底脱离了体制,也有的碰的头破血流,最后灰溜溜回到单位老老实实上班。

当时,由于政策不严,制度不规范,对停薪留职没有明确的年限要求,使得很多人下海五六年甚至十多年仍在单位保留编制和身份的情况时有发生。离谱的有的人在外面已经当了大老板了,回头一查,他还是某个单位的员工,单位还给他发工资。类似长期停薪留职、吃空饷的例子以前在媒体上屡有曝光,引发了一些争议。

上世纪末,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国家意识到这个问题不能持续,于是停止了停薪留职,并且进行了多次专项清理,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不能再办理停薪留职,不再允许有人长期占着编制、岗位,人岗脱离“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除了病退或者符合条件申请提前退休(主要针对公务员),不再允许任何在编人员长期脱岗的情况发生。停薪留职就此成为过去式,一度尘封十多年。

2017年,国家迎来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时代。人社部适时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文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下属企业兼职或者创业的,允许脱岗三年保留编制和身份,不影响以后的晋升。人们发现,停薪留职又回来了,只不过这次变了名头,变成了离岗创新创业。

不过,这次变相的“停薪留职”似乎效果并不好。人们对体制的深度认同,以及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这种短期的离岗创业变得不再那么热衷。政策初衷很好,实际上进入实操,真正离职创业创新的体制人并不多。

于是,又有了近日人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作出部署,以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热情。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停薪留职期限是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人社部的这两记强心针,个人理解是:

第一,国家的确是为了挖掘创新潜力,需要大量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发挥积极作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驱动,为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极。

第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也是当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际需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今年完成,很多事业机构面临撤并整合,不可避免会出现人员溢岗、超编超职数的情况,如何分流安置以及下一步的消化是个大问题。与其被动消化,不如主动鼓励。于是,鼓励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既能达到释放创新驱动的效果,也可以实现人员的自然分流,局部解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些难题。一举多得,利国利民。

第三,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研判,国家出台这些政策可以带来一定的效果,但在没有掌握足够好的目标产品,无法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走势之前,短时性的观望、徘徊不可避免。已经有想法的早已迈出步伐,还没有行动的暂时还不敢轻举妄动。换而言之,很多事业人不可能因为政策一出就马上离岗创业,仍会更多地去观察形势,短期内的效果不会太明显。至少,我身边很多有特长的事业人目前没有这个意向。在职人员对体制的依赖性可能远超有关部门预想。

第四,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并不是要走回“停薪留职”的老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搭便车”,国家坚决打击的态度是很明确的,不可能允许新的“吃空饷”问题的出现。

结论:国家鼓励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和过往的停薪留职有共性之处,也有很多区别。愿景是美好的,现实可能会遭遇这样那样的问题。效果如何,有待时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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