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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店创业,我打算和另外一个花艺师合伙开花店,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

谢谢邀请开花店创业。

开花店创业,我打算和另外一个花艺师合伙开花店,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

我们遇到过相当多和楼主同样的情况。

开花店创业,我打算和另外一个花艺师合伙开花店,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

有这个想法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两个比较信得过的朋友一起开的话,投入方面可以省一点,风险会低一些,同时也能互相照应和分担,一起干活也没有那么累。

这个想法很棒!可是,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很初级的合作形式。有一些地方我们有必要提醒一下,否则合作到了后面,可能会出问题。我们这里尝试用案例的形式,来指出这些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以下案例节选自《【花艺意·花店创业系列5】再议合伙:两个花艺师一起合伙开鲜花店,这个主意如何?》这篇文章,原文有3000字,这里作了适当精简:

一、发现问题

下面我们假设同为花艺师的小A和小B是好朋友,她们合伙开了一家花店,每人各占50%的股份。并且她们还一致认为,大家都付出了努力,应该有工资。于是每人每个月拿净利润的3000元作为工资收入。

现在我们来模拟一个从接单,到制作,再到售后服务的场景:

“客户小王是小A的朋友,小王通过小A的朋友圈知道,小A正在开花店。恰好小王需要买一束花送给女朋友生日,于是小王就直接到了花店找到小A买花。小A热情接待,并且针对小王的需求和预算,现场制作了这束花。由于小王是小A的朋友,小A还打了9折给他。在此后的一周内,小王还多次咨询小A如何把花束养好、如何制作干花等等,小A都耐心作答,小王很满意她们的服务。”

以上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花店店主日常。但是,正在看文章的你有没有发现,在这个场景中,小A的合伙人小B,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从接单到制作到售后,都是小A一个人搞定。那么从小A的角度来考虑,小B的作用是什么?可以说,一点用都没有。:)

但是,既然小B是合伙人,而且占50%份额,那么她应该获得这个订单50%的利润。再极端一点,如果小B一直不出现,她从理论上说,也只是没有了作为工资发放的3000元,但仍然能分得所有利润的50%。

如果你是小A,那么你面对这样不太负责任的合伙人小B,你可能会愤怒?

如果你是小B,你拥有这样独当一面的合伙人小A,你可能会暗爽?

这,就是问题所在。

合伙制度的制定,从根本上来说,不应该有这么严重的逻辑漏洞。如果认真对待合伙,这个制度必须要能适应大部分情况。制度制定双方需要拿各种情况去推敲,然后查漏补缺,直至这个合伙制度能让双方满意,并且是在期望之内。而不是会出现会让合伙人“愤怒”,或者“暗爽”这些超出期望的情况发生。

二、解决问题

经过仔细推敲,我们可以发现,这两个花艺师朋友合伙开鲜花店,最大问题在于没有事前把分配制度做好,而是非常笼统地使用“每人每个月拿净利润的3000元作为工资收入”了事。

既然找到问题根源,那么我们从完善这个制度入手。首当其冲,我们把固定工资制度,改成以下任意一种形式:

低固定工资+高提成

纯提成

比如,我们把每个订单销售额的30%作为个人提成(这个比例仅为举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或者试错后再确定)。

为什么是销售额而不是净利润?这是因为这样计算方便。制度需要简单易行,容易操作才能做的长久。

但是,这30%并不一定是给同一个人的,要看情况。因为一个订单做下来,涉及到销售、花艺创作和售后服务三部分。我们这里简单地把这三部分平分,各占1/3,也就是每部分占该订单销售额的10%(如果你或者合作伙伴认为其中一部分并不应该是1/3,那么你们需要给出具体的证据或理由,这是推敲制度过程的一部分)。

OK,然后谁负责的其中哪一部分,就可以拿到这部分的提成。当天或隔天结算。

该订单余下的70%才会作为店铺收入放到共同账户里面。共同账户里面的资金,除去当月运营成本之后,拿出一部分,根据大家合伙的比例来进行分红,另外一部分可以作为发展资金。

这就是我们给出的具体解决方案,应该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两个花艺师合伙开花店的风险。

但实际上,我们推荐的合伙方式,是“专职营销人员+花艺师”的组合,而不是两个花艺师的组合。这样在角色上不会有冲突,而且能力互补,是比较好的合伙方式。当然,要找到这种合适的合伙人比较难。

以上就是我们的真实经验,和比较实际的建议,希望能帮到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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