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业印章实业有限公司凭借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机制和最具有创新的产品,以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专业印章生产与科研相结合的民营科技企业,公司座落于深圳市高新科技园区内,总面积5000平方米,总资产8000多万元,下属深圳、广州、东莞、顺德等4个分公司和广州创业精密模具厂、印章材料厂创业刻章店地址电话。经营网点达到100多个,遍布全国各地,材料销售分布20多个省市。在深圳市有60多家营业网点。
1989年7月公司创立,创业初期以小作坊经营,纯手工制作,员工仅5、6名。随着深圳飞速发展,公司也不断的扩大,并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1994年8月,深圳市创业印章实业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95年分别在广州、东莞、顺德成立了三家分公司。
1996年在广东增城市成立了模具厂和材料厂,目前拥有员工上千人。
1998年公司成立系统工程部,专注于印章的科研与生产,现已经研发出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银行印鉴自动识别》、《光学数码印章防伪系统》、《印章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产品。
1999年至今已获得一系列专利和资质证书。
2001年初通过了的检测,同年通过评估,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使用的许可,从而迎来了公司发展的又一个高峰。
2002年4月被深圳市评为重点扶持科技项目,并且经市政府批准在深圳市购买了办公生产厂房,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放眼未来,创业人豪情满怀,热情不减。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我们的信念,前方永远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创业人必将迎来更加璀灿的明天!
经营印章刻制店户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业人员持有营业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二)拥有相应数量经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刻章企业考核合格的刻章技术人员;
(三)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承制国家机关印章的,还须备有保安工房和成品保管室。
凡申请经营印章刻制业的,单位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个人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申请承制原子印章的则须经国家轻工业部工艺美术总公司批准),报当地县(市、区,下同)公安机关对营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承制原子印章的报当地市(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领取《印章刻制业许可证》,赁该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准营业。
经营印章刻制店户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从业人员持有营业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2.拥有相应数量经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刻章企业考核合格的刻章技术人员。
3.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承制国家机关印章的,还须备有保安工房和成品保管室。
4.凡申请经营印章刻制业的,单位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个人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申请承制原子印章的则须经国家轻工业部工艺美术总公司批准),报当地县(市、区,下同)公安机关对营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承制原子印章的报当地市(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
企业在备齐上述有关资料后到辖区派出所加具意见,并由派出所出具《刻制印章申请表》;
企业将资料递交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
审批合格后由分局治安大队开具《刻章许可证》,企业凭《刻章许可证》到指定印章刻制店刻制。